文明印記|綏遠誥命——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
2025-07-25 15:38:21 | 來源:新華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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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為西藏博物館藏品,以漢、藏兩種文字寫成,長600厘米、高33厘米,卷軸裝,提花云龍紋五色錦。誥命語氣莊重,用典較多。漢文部分以正楷字體手書,字跡端莊秀美,文末鈐蓋“制誥之寶”印章。藏文同樣為墨書,內容相同。
誥書是我國古代朝廷封贈、任命官員的證明文書。明朝建立后,在治理西藏方面實行“多封眾建”“貢市羈縻”的特殊政策,對西藏地方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政教首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綬、命書、財物等,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
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封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之子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并派遣著名太監楊三保、侯顯等前往西藏賜給金印并頒發詔書,承認其合法首領地位,是為輔教王名號之始。此后,薩迦派的歷任輔教王世代傳承并與明中央保持緊密聯系,一直持續到明朝末年。
這件誥書同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其他圣旨共同展現了歷代中央政權對西藏地區行使主權的史實,是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間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物證。
新華社記者 李賀 攝
西藏博物館工作人員將《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徐徐展開(5月20日攝)。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為西藏博物館藏品,以漢、藏兩種文字寫成,長600厘米、高33厘米,卷軸裝,提花云龍紋五色錦。誥命語氣莊重,用典較多。漢文部分以正楷字體手書,字跡端莊秀美,文末鈐蓋“制誥之寶”印章。藏文同樣為墨書,內容相同。
誥書是我國古代朝廷封贈、任命官員的證明文書。明朝建立后,在治理西藏方面實行“多封眾建”“貢市羈縻”的特殊政策,對西藏地方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政教首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綬、命書、財物等,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
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封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之子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并派遣著名太監楊三保、侯顯等前往西藏賜給金印并頒發詔書,承認其合法首領地位,是為輔教王名號之始。此后,薩迦派的歷任輔教王世代傳承并與明中央保持緊密聯系,一直持續到明朝末年。
這件誥書同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其他圣旨共同展現了歷代中央政權對西藏地區行使主權的史實,是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間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物證。
新華社記者 旦增尼瑪曲珠 攝
平展開的《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5月20日攝,拼版照片)。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為西藏博物館藏品,以漢、藏兩種文字寫成,長600厘米、高33厘米,卷軸裝,提花云龍紋五色錦。誥命語氣莊重,用典較多。漢文部分以正楷字體手書,字跡端莊秀美,文末鈐蓋“制誥之寶”印章。藏文同樣為墨書,內容相同。
誥書是我國古代朝廷封贈、任命官員的證明文書。明朝建立后,在治理西藏方面實行“多封眾建”“貢市羈縻”的特殊政策,對西藏地方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政教首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綬、命書、財物等,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
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封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之子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并派遣著名太監楊三保、侯顯等前往西藏賜給金印并頒發詔書,承認其合法首領地位,是為輔教王名號之始。此后,薩迦派的歷任輔教王世代傳承并與明中央保持緊密聯系,一直持續到明朝末年。
這件誥書同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其他圣旨共同展現了歷代中央政權對西藏地區行使主權的史實,是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間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物證。
新華社記者 李賀 攝
西藏博物館研究館員何曉東介紹《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5月20日攝)。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為西藏博物館藏品,以漢、藏兩種文字寫成,長600厘米、高33厘米,卷軸裝,提花云龍紋五色錦。誥命語氣莊重,用典較多。漢文部分以正楷字體手書,字跡端莊秀美,文末鈐蓋“制誥之寶”印章。藏文同樣為墨書,內容相同。
誥書是我國古代朝廷封贈、任命官員的證明文書。明朝建立后,在治理西藏方面實行“多封眾建”“貢市羈縻”的特殊政策,對西藏地方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政教首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綬、命書、財物等,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
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封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之子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并派遣著名太監楊三保、侯顯等前往西藏賜給金印并頒發詔書,承認其合法首領地位,是為輔教王名號之始。此后,薩迦派的歷任輔教王世代傳承并與明中央保持緊密聯系,一直持續到明朝末年。
這件誥書同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其他圣旨共同展現了歷代中央政權對西藏地區行使主權的史實,是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間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物證。
新華社記者 李賀 攝
平展開的《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5月20日攝)。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為西藏博物館藏品,以漢、藏兩種文字寫成,長600厘米、高33厘米,卷軸裝,提花云龍紋五色錦。誥命語氣莊重,用典較多。漢文部分以正楷字體手書,字跡端莊秀美,文末鈐蓋“制誥之寶”印章。藏文同樣為墨書,內容相同。
誥書是我國古代朝廷封贈、任命官員的證明文書。明朝建立后,在治理西藏方面實行“多封眾建”“貢市羈縻”的特殊政策,對西藏地方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政教首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綬、命書、財物等,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
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封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之子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并派遣著名太監楊三保、侯顯等前往西藏賜給金印并頒發詔書,承認其合法首領地位,是為輔教王名號之始。此后,薩迦派的歷任輔教王世代傳承并與明中央保持緊密聯系,一直持續到明朝末年。
這件誥書同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其他圣旨共同展現了歷代中央政權對西藏地區行使主權的史實,是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間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物證。
新華社記者 旦增尼瑪曲珠 攝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上鈐蓋有騎縫章用以防偽(5月20日攝)。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為西藏博物館藏品,以漢、藏兩種文字寫成,長600厘米、高33厘米,卷軸裝,提花云龍紋五色錦。誥命語氣莊重,用典較多。漢文部分以正楷字體手書,字跡端莊秀美,文末鈐蓋“制誥之寶”印章。藏文同樣為墨書,內容相同。
誥書是我國古代朝廷封贈、任命官員的證明文書。明朝建立后,在治理西藏方面實行“多封眾建”“貢市羈縻”的特殊政策,對西藏地方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政教首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綬、命書、財物等,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
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封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之子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并派遣著名太監楊三保、侯顯等前往西藏賜給金印并頒發詔書,承認其合法首領地位,是為輔教王名號之始。此后,薩迦派的歷任輔教王世代傳承并與明中央保持緊密聯系,一直持續到明朝末年。
這件誥書同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其他圣旨共同展現了歷代中央政權對西藏地區行使主權的史實,是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間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物證。
新華社記者 李賀 攝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尾端可見用提花技術織就的篆書“永樂三年 月 造”字樣,這是指該誥書底本制造的時間是明永樂三年(5月20日攝)。
《永樂十一年封斡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誥書》為西藏博物館藏品,以漢、藏兩種文字寫成,長600厘米、高33厘米,卷軸裝,提花云龍紋五色錦。誥命語氣莊重,用典較多。漢文部分以正楷字體手書,字跡端莊秀美,文末鈐蓋“制誥之寶”印章。藏文同樣為墨書,內容相同。
誥書是我國古代朝廷封贈、任命官員的證明文書。明朝建立后,在治理西藏方面實行“多封眾建”“貢市羈縻”的特殊政策,對西藏地方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政教首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綬、命書、財物等,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
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封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之子喃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并派遣著名太監楊三保、侯顯等前往西藏賜給金印并頒發詔書,承認其合法首領地位,是為輔教王名號之始。此后,薩迦派的歷任輔教王世代傳承并與明中央保持緊密聯系,一直持續到明朝末年。
這件誥書同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其他圣旨共同展現了歷代中央政權對西藏地區行使主權的史實,是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間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物證。